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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A

NO Question and Answer
Q1 何時開學?何時註冊?
A1

1.每學期期末考前於教務處網頁公告次學期「註冊須知」,請同學自行參照註冊、開學相關說明。

2.可至本校首頁→行政單位→人事室→行事曆,查詢註冊及開學時程。

Q2 註冊繳費單不小心遺失,如何申請補發?
A2

1.繳費單遺失請自行上網列印,不需來校補單。

2.補單方式:

      (1)本校首頁→學雜費專區→繳費單列印- 第e學雜費入口網
      (2)至出納組(經國樓一樓)申請補發繳費單。

Q3 學生學雜費繳完後,何時蓋註冊章?
A3

1.於本校首頁→學雜費專區→ 繳費單列印-第e學雜費入口網,查詢繳費狀態是否已銷帳,完成後,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將學生證送交學藝股長統一收齊送至註冊組辦理。

2.學生如有個別需求,須提早加蓋註冊章者,得持已完成學雜費繳費證明相關單據及學生證至註冊組辦理。※可登入校務行政入口網站→校務系統總覽→教務→學期註冊現況查詢中查詢繳費或助貸是否完成, 完成後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將學生證送交班代統一收齊送至註冊組辦理。

Q4 學生證遺失或損壞如何申請?
A4

1.在校生:請至註冊組填寫「學生證補(換)發申請表」、「學生證退費申請單」或上網下載申請表→出納組繳費→申請表繳回註冊組(工本費新臺幣300元,7個工作天,請於領取時攜帶繳費收據及身分證件)。

2.應屆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如學生證遺失,只要填妥學生證遺失切結書即可。

Q5 如何申請在學證明?
A5

1.學生證影印本即是在學證明,請自行影印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並攜帶學生證正本及影本至註冊組蓋章(無須付費)。

2.至註冊組填寫「學生請領證件申請表」或上網下載申請表→出納組繳費→申請表繳回註冊組領取紙本在學證明(隨到隨辦,工本費新臺幣10元/份)。

Q6 暑修成績是否算在當期學業平均成績?
A6 不算在當學期平均成績,但暑修成績及學分數併入畢業成績中計算。
Q7 重覆修習相同科目是否計入畢業學分?
A7 不計入畢業學分。
Q8 為什麼收不到成績單?
A8 請至本校教務資訊系統(104)查看個人通訊住址正確與否;如須更正,須持相關有效證明文件至註冊組填寫「學生更改基本資料申請表」提出申請變更。
Q9 學期成績有疑問該找誰詢問辦理?
A9 同學如對成績有疑義問,請直接找任課教師詢問。如果確定成績錯誤,請任課老師至註冊組提出申請更改成績,經提教務會議通過後即更改成績。
Q10 延修生修習9學分,除繳交9個學分費外,還需再繳學雜費嗎?
A10 延長修業年限期間,修習學分數在9學分以下者(含9學分),收取學分學時費;10學分〈含〉以上者,則收取全額學雜費。大學部延長修業年限期間,修習學分數在9學分以下者(含9學分),收取學分費; 10學分〈含〉以上者,則收取全額學雜費。
Q11 延修生學業成績會不會被連續2/3學退?
A11 延修生不受連續2/3學退規定。
Q12 請問何時可以辦理休學?
A12 每學期期末考(學期考試)前申請得當學期休學。
Q13 休、退學申請需要什麼文件?
A13 先至註冊組領取「休(退)學申請書暨離校程序單」檢附「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家長或監護人陪同辦理者或研究生免附)」,與導師或指導教授以及所系科主任晤談並簽註意見,並會簽相關單位後,連同學生證、晤談單,交回註冊組,待校長簽核後即完成休、退學手續。
Q14 休學1次可辦理幾學期?
A14 申請休學一次以1學年為原則,休學累計以2學年為原則;延修生若僅須於第2學期重補修學分者,第1學期得申請休學,免予註冊;註冊者至少應修習1門課程。
Q15 學期中辦理休學,成績怎麼計算?
A15 當學期的選課或成績記錄皆取消,不列入計算。
Q16 辦理休、退學是否可以退費?
  退費標準依「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第15條之附表二(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退費基準表)」辦理。
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退費基準表
學生休、退學時間 學費、雜費退費比例 備註
一、註冊日(含當日)前申請休退學者 免繳費,已收費者,全額退費  
二、於註冊日之次日起至上課(開學)日之前一日申請休、退學者 學費退還三分之二,雜費全部退還 其採學分學雜費或學雜費基數核算者,退還學分費全部、學雜費基數(或學分學雜費)三分之二
三、於上課(開學)日(含當日)之後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請休、退學者 學費、雜費退還三分之二 其採學分學雜費或學雜費基數核算者,退還學分費、學雜費基數(或學分學雜費)各三分之二
四、於上課(開學)日(含當日)之後逾學期三分之一,而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休、退學者 學費、雜費退還三分之一 其採學分學雜費或學雜費基數核算者,退還學分費、學雜費基數(或學分學雜費)各三分之一
五、於上課(開學)日(含當日)之後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休、退學者 所繳學費、雜費,不予退還  
備註:
      一、表列註冊日、上課(開學)日及學期之計算等,依各校正式公告之行事曆認定之;學校未明定註冊日者,以註冊繳費截止日為註冊日。
      二、學生申請休學或自動退學者,其休、退學時間應依學生(或家長)向學校受理單位正式提出休、退學申請之日為計算基準日;其屬勒令退學者,退學時間應依學校退學通知送達之日為計算基準日。但因進行退學申復(訴)而繼續留校上課者,以實際離校日為計算基準日。
      三、休、退學之學生應於學校規定期限內完成離校手續;其有因可歸責學生之因素而延宕相關程序者,以實際離校日為計算基準日。
      四、各校不得於學校行事曆所定該學期開始日前預收任何費用。
Q17 休學後如何辦理復學?可以提前復學嗎?
A17 1.學生休學期滿,註冊組會寄復學通知書(上學期約為1月;下學期約為7月),請在收到通知書後,於開學前辦妥復學生註冊程序,即可於次學期復學(學期中不得復學)。 2.可以提前復學,請先與原系科提出申請,由原系科輔導復學修課計畫,並依本校註冊流程完成註冊並選課,始完成復學手續。
Q18 如何申請修業證明書?
A18 只要在校修滿一學期,且已辦妥退學手續之學生,其學籍經審查合格者,可領取修業證明書。
Q19 如何辦理轉系科申請?
A19

1.大學部四年制學生及附設專科部學生,除第一學年第一學期及最後一學年第二學期外,得於規定時間內申請轉系科(組)。大學部二年制不得申請轉系(組)。

2.學生申請轉科系(組)以一次為限,日間部、進修部學生同學制得互轉,不同學制不得互轉。經核准轉系科(組)者,須修滿轉入系科(組)規定之科目、學分數及相關證照等畢業條件;日間部學生須通過本校「英語能力檢定實施辦法」之規定,方得畢業。

3.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學生轉系科(組)辦法」。

Q20 已核准轉系的學生,需要變更學號嗎?
A20 已核准轉系的學生,學號仍是沿用原來的學號,不必變更。
Q21 我是今年的新生,以前在其他大學就讀過,可以辦理學分抵免嗎?
A21

1.可以,每學期申請時間依本校公告為準(行事曆亦有登載)。

2.申請單位:專業科目向所屬系科申請、通識科目向通識教育中心申請。

Q22 我是畢業校友,想申請歷年成績單,該如何辦理?多久可領取?
A22

1.線上申請:請至本校首頁各類文件線上申請 ,登入後依說明辦理,所申請文件可選擇到校領取或郵寄,繳完申請費用後,務必上傳繳費收據。

2.現場申請:請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非本人須檢附委託書,可立即領取。

3.線上無法申請時,請改通訊申請:

    (1)請先至教務處註冊組「表單下載」處下載「學生請領證件申請表」,連同工本費及回郵信封一併寄至註冊組(20301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336號),本組收到文件次日寄出,如逢週休例假日及學校全休日,則延後辦理,資料不齊者恕無法受理。

    (2)申請工本費每份新臺幣20元,請至郵局購買匯票(抬頭:德育護理健康學院)

    (3)如是申請英文成績,英文姓名必須與護照相同,另須繳交護照第1頁基本資料影本,作業天數7天(不含週休例假日及學校全休日)。

Q23 申請輔系或雙主修應如何辦理?
A23

1.申請資格:

      (1)  輔 系:
      本校大學部各系學生,其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優良,四年制學生修畢第一學年課程,二年制學生修畢第一學期課程,得自次    一學期起至最高修業年級第一學期止(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申請他系為輔系。已核准修讀輔系者,不得再次申請。
      (2)  雙主修:
      本校大學部各系學生,其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或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50%以內,四年制學生修畢第一學年課程,二年制學生修畢第一學期課程,得自次一學期起至最高修業年級第一學期止(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申請修讀相同學制之其他系為雙主修。(各系如有更嚴格規定者,從其規定。)

2.申請時間:依每學期公告時間提出申請。另可至本校首頁→行政單位→人事室→行事曆查詢受理申請時程。

3.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學生修讀輔系辦法」、「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Q24 在校生或畢業生更改姓名或出生年月日,應辦什麼手續?
A24 依本校學則規定,在校學生及畢業生申請更改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出生年月日者,應檢附戶政機關發給之有效證件,向教務處註冊組辦理。畢業生之畢業證書,並由學校改註加蓋校印。
Q25 我的學位(畢業)證書遺失或毀損了,可不可以申請重發?
A25 畢業證書遺失或毀損,僅能申請補發畢業證明。
Q26 我的學位(畢業)證書遺失或毀損了,如何申請?需時多久可完成?
A26

1.線上申請:請至本校首頁各類文件線上申請 ,登入後依說明辦理,所申請文件可選擇到校領取或郵寄,繳完申請費用後,務必上傳繳費收據。

2.現場申請:請攜帶身分證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非本人須檢附委託書。

3.線上無法申請時請改通訊申請:

      (1)請先至教務處註冊組「表單下載」處下載「學生請領證件申請表」及「中文證明書補(換)發申請表」,連同工本費及回郵信封一併寄至註冊組(20301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336號),本組收到文件開始計算作業日7天內 (不含周休例假日及學校全休日)寄出,資料不齊者恕無法受理。
      (2)工本費新臺幣200元,請至郵局購買匯票(抬頭:德育護理健康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