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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教學專業成長社群徵件公告

一、 依  據:本校「教師教學專業成長社群實施要點」。

二、 目  的:邀請本校專任教師組成教學專業成長社群,促進教學經驗交流與觀摩學習,精進教學策略與技巧,提升教學專業知能。

三、 組成方式:本校專任教師3人以上組成,由一名教師擔任召集人,負責社群活動之規劃、聯繫與相關研習成果之彙整。

四、 申請日期及程序:

      (一)申請日期:自113.04.01(一)至113.04.19(五)止

      (二)申請程序請依以下步驟完成申請:

           1.召集人向所屬教學單位提出申請。

           2.申請案請經各該系、所、中心會議決議後,將 教師教學專業成長社群申請表送教學服務組彙整。

五、 執行期間:自113.09.02(一)至113.12.06(五)止。

六、 活動內容:凡有助於教學專業成長的活動項目和形式,皆在鼓勵之列:

      (一)活動項目:課程規劃、課程大綱、教學計畫、教材編撰、教學策略、教學技巧、教學活動設計等。

      (二)活動方式:專題講座、觀摩演示、個案研討、經驗分享等。

七、 經費補助:

      (一)補助基準:每位教師以 2,000元為上限,每位教師每學期至多補助一次:基於推動教育政策法令或學校發展重點方向成立之社群,每位得再補助2,000元

      (二)補助項目:限於業務費,不補助人事費和資本門。項目如下:

           1.講座鐘點費:外聘2,000元 / 小時;內聘1,000元 / 小時(112/03/13修正) 。

           2.膳   費:每次活動餐費或茶點,每人以80元為上限。

          3.材 料 費:執行計畫所需之食材、化妝品等材料。

          4.資料蒐集費:購置或影印必需之參考圖書資料。

          5.印 刷 費:執行計畫所需之講義。

         6.雜   支:文具用品、紙張、資訊耗材等。

八、 活動與經費核銷注意事項:

      (一)至少需有3次活動,每一次活動需有簽到表及照片。

      (二)活動結束後15天內,請檢附下列資料,送至教學服務組查核。

      (三)成果報告(含講義、簽到表、活動照片。)

     (四)核銷憑證。

     (五)已編列之各項費用不可流用

     (六)雜支費不得超過總額之10%

     (七)材料費、資料蒐集費核銷,須檢附發票(收據)及送貨單。並請附上樣章。 發票或收據抬頭: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統編:00501200

九、 成果展示:教學服務組將於【教學觀摩暨教育研討會】中展示各教學社群的成果報告,俾利交流。

十、 聯絡單位:教務處教學服務組(分機: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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